中粮屯河公司治理中的问题,随着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一纸《限期整改通知书》而浮出水面。
中粮屯河今天刊登公告说,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于2008年9月8日至10月17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近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这份涉及几十项之多的整改通知中,涉及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资产完整性、独立性、信息披露、环境保护、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六大方面。这些触目惊心的问题,令中粮屯河公司治理中的千疮百孔暴露无遗。
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中粮屯河在资产完整性方面存在几大问题。其中,中粮屯河总部部分资产产权证书产权人一栏仍注明的是“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屯河目前使用的“屯河”商标仍被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此外,中粮屯河多处房产虽然早在2007年建成,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
《限期整改通知书》还指出,中粮屯河昌吉糖业分公司与参股公司昌吉力源新饲料有限公司之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产权及管理关系不够明晰。昌吉力源新饲料有限公司的动力、饲料主业,与昌吉糖业分公司的糖主业依存度较高,两公司管理人员也有所重叠。两公司目前占用的土地仍在原昌吉糖厂名下,并已被屯河集团质押。2007年昌吉力源新饲料有限公司占用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资金累计最高额达到1100余万元,严重影响中粮屯河资金、资产、经营的独立性。
此外,中粮屯河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对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充分,甚至干脆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中粮屯河2006年8月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约定自2006年8月28日起托管中粮集团拥有100%股权的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但中粮屯河在托管日之前已向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拨款2593.73万元,截至2007年11月15日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清偿全部款项时,中粮屯河累计向其提供借款达到6270.59万元。上述提供资金资助的事项,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中粮屯河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同样触目惊心。《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中粮屯河部分财务处理原始单据的充分性不足,部分账务处理违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中粮屯河子公司中粮朔州糖业有限公司2007年年末存货糖的成本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但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0余万元,从而虚增净利润760余万元;截至2008年9月30日,中粮屯河临河番茄制品分公司预提费用、辅助生产成本科目余额为较大负数,系2008年9月257#凭证根据实际发生成本费用冲减预算多计提数时,误将20.909930万元计为2009.009930万元,严重影响了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准确性。此外,中粮屯河财务凭证摘要内容与所反映的经济事项不符也相当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