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2009年0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9-0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9年2月10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通报:该公司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份“方大A”(000055)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买入2万股。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经测算,该公司的此次交易未产生收益。该公司承诺将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操作,不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由此造成对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不利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