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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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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9-08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星先生提议召开并以书面方式于2009年2月1日通知相关与会人员。会议于2009 年2月10日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张剑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实施授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世星先生、熊新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感谢即将离任的监事张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2月1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世星先生:46岁,本科学历,曾任江垭物资分公司副经理、慈利县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干事、张家界市委正科级组织员、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党的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刘世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新春先生:51岁,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张家界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财务科长,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财务总监,张家界方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熊新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9-09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智勇先生提议召开并以书面方式于2009年2月1日通知相关与会人员。会议于2009年2月10日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于立群先生和独立董事龚曙光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于立群先生未实施授权,龚曙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郑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2名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智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决定提名李智勇先生、廖朝晖女士、袁祖荣先生、蒯卫国先生、蔡和忠先生、吴强先生、龚曙光先生、岳意定先生、彭锡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龚曙光先生、岳意定先生、彭锡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感谢即将离任的董事许茵女士、于立群先生,独立董事郑焱先生、陈谦先生及前期离任的张正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二、同意《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09年3月10日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附件:

    1、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附件一: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智勇先生: 50岁,本科学历,曾任张家界市国土局主任,张家界市政府副秘书长,桑植县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李智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朝晖女士:41岁,伦理学博士,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助理总裁、并购业务总监,长沙五华酒店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廖朝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祖荣先生:48岁,中专学历,曾任桑植县团委书记,桑植县凉水口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桑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桑植县城郊区区委书记,桑植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协主席等职务,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袁祖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蒯卫国先生:39岁,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永定区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国际业务部经理、房地产信贷部经理,张家界长康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蒯卫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和忠先生:40岁,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湖南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信贷部业务员,张家界市财政局财务科主管会计,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蔡和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强先生:41岁,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张家界市农行信贷科副科长、科长,张家界经济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行长,张家界市农行营业部总经理,张家界市农行法人客户部经理,现任张家界市农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

    吴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龚曙光先生:49 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副研究员,曾任吉首大学讲师、研究室主任,湖南省文联理论研究室第一副主任,湖南通程国际大酒店常务副总经理,湖南省报刊出版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潇湘晨报社社长、总编辑,湖南出版集团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潇湘晨报社社长。

    龚曙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岳意定先生:55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核工业部第六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核工业湖南矿冶局高级工程师,核工业新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浏阳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

    岳意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锡明先生:37岁,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桑植县民贸一局五交化公司会计,张家界市会计事务所业务助理,张家界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正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锡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衡阳南岳潇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龚曙光先生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衡阳南岳潇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0日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岳意定先生、彭锡明先生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龚曙光、岳意定、彭锡明,作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龚曙光、岳意定、彭锡明

    2009年2月10日

    附件四: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曙光、郑焱、陈谦

    2009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9-10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09年2月10日,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召开时间: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举行。由于会议现场的网络系统近期正在进行调整,截至会议召开时无法达到网络投票的条件,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无法采取网络投票形式进行。

    5.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09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提案名称:(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1)会议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交所备案,待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披露情况:详见2009年2月1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股票账户卡。

    (2)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深交所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6日

    3.登记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04室 邮编:410001 传真:0731-4331165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04室

    邮编:410001

    联系人:王艺、易娜

    电话:0731-4331165

    传真:0731-433116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数投票数
    1、选举李智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廖朝晖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袁祖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蒯卫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蔡和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吴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龚曙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岳意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彭锡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数投票数
    1、选举刘世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熊新春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说明: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对非独立董事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独立董事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