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两点,法槌一声响,ST方源与广发银行的债务纠纷案正式开庭,这是一场事关5500多万元欠款的案件,直接关系到ST方源整体的债务清欠。事实上,重组完成后,S*ST源药变身ST方源,但依然债务缠身。由于债务问题,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先后向ST方源提起诉讼,为还债,上市公司一直不断地变卖资产。
法庭上,广发银行要求被告方支付5499.8万多元欠款以及283.77万多元利息,而ST方源方面的代表虽对借款欠款的事实“供认不讳”,却不愿支付罚息。对此,广发银行方面在庭上“默契”地除去了罚息,降低了上市公司需要支付的欠款及利息。在经过并不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双方对于欠款已经基本达成了一致。
其实,在此次开庭之前,双方已经进行了沟通,但是由于双方此前未能就偿还方案达成一致,才最终对簿公堂,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庭外调解,并以两周为限,如果调解不成,两周后将重新开庭。
2007年11月,S*ST源药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向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借款5500万元,用以归还借款剩余本金55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按季付息,分三期还款,即2008年11月20日前还款1650万元,2009年1月20日前还款1650万元,2010年11月20日前还款2200万元。但是,到了2008年的11月20日,完成了重组的ST方源却未能按期偿还债务,这才引起了这场官司。
方达集团法务部主任、被告方代表王柏林向记者表示:“我们对于要偿还这部分债务没有意见,只是目前我们还没有形成偿还方案,到底怎么来处理这部分债务还要继续谈。”
此次诉讼只是公司债务问题的冰山一角。2008年11月,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偿还三笔共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欠息、罚息、逾期利息;要求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09年1月,ST方源又披露公司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送达的三份民事裁定书,该院在审理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就公司在该行逾期借款事宜诉公司及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所提出之财产保全申请,共冻结公司8000多万元资产。
据了解,东莞方达集团在借股改重组原S*ST源药前后,约有3亿多元的债务,这些债务在原S*ST源药变更为ST方源后依旧没有根本上得到解决。为应对危机,ST方源近日连续抛售资产。2008年12月底,公司在兰溪市的两块资产被转让,今年1月,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的相关资产也被转让。而从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的转让中,可以部分地推知公司的清偿思路。此前,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积欠工商银行兰溪支行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3873.66万元左右。2008年底前,ST方源代为偿还了欠款约3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