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834000354),认定本公司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含2008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该事项对本公司业绩将产生有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9-00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暨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产业集团”)通知,获悉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已于2009年2月10日解除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本公司1500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日,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又办理了该笔股票的续押手续。
截止2009年2月12日,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总数为59,750,000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