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尚待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09年2月11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民生东街2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执行董事孙少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7,496,178股,占公司总股本833,045,683 股的44.11%。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厂(视情况而定)向潍柴动力提供综合服务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及批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厂(视情况而定)向潍柴动力提供动能服务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厂(视情况而定)采购零部件、煤气、废金属、原材料等相关产品及接受加工服务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及潍柴动力(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潍柴资源”,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视情况而定)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视情况而定)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相关产品及提供加工服务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向福建龙岩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柴油机及零部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向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柴油机及零部件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0,156,05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向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销售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及相关产品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及批准潍柴资源向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向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采购柴油机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及潍柴资源(视情况而定)向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柴油机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及潍柴资源(视情况而定)向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及废金属等相关产品及接受加工服务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243,036,93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06%。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及批准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传动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及批准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传动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及批准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及提供热加工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及批准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及批准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越野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及批准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越野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和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援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67,34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155,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特别决议案
1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拟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方案为:
(1)拟发行规模:不高于27亿元人民币;
(2)拟发行期限:五年;
(3)拟发行利率:由市场定价确定;
(4)拟承销机构: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5)拟发行方式: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拟兑付方式:每年还息,到期还本;
(7)拟募集资金投向:补充公司中期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以及中期票据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
股东大会一般性及无条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按照核准机关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市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规模、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319,493,9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94%;反对股数48,002,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0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金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浩、谷志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