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不参与大股东资产竞购
2009年0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霍宇力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冠豪高新昨日公告称,接到实际控制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广东粤财及其控股子公司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于近日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冠豪高新有关人士表示,这次大股东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冠龙纸业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将不会参与大股东该项资产的竞购。
冠龙纸业现为冠豪高新的关联企业及主要原纸供应商,为解决关联交易过高的问题,冠豪高新2007年曾在《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提出,在2008年适时将冠龙公司整合进上市公司。但近年来冠龙公司的经营效益一直不理想,资产盈利能力较低,因此,冠豪高新决定不再采取重组冠龙公司的方式解决关联交易问题。而在冠龙纸业的股权转让中,股权受让方需要承诺上市公司原纸供应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冠豪高新有权优先以市场公允价格采购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