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09年2月10日、2月11日和2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10日、2月11日和2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目前处于材料审核阶段。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股权转让、发行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重大事项。
4、本公司至今未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与北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项目有关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活动以及其他合作活动。
三、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