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焦点对话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2009 2 13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6版:信息披露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申购晋西车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的公告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的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公告编号:2009-012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09年2月12日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

    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 会议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李明海副董事长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 1,943,954,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5.8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A.特别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2.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的配售安排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3.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4.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5.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6.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7.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修订《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与会股东1,943,954,8091,943,954,809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章程》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B.普通议案

    (六)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非关联股东124,793,405124,793,405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公司关联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与泛海资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七)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履行‘《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非关联股东124,793,405124,793,405001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公司关联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与泛海资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全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