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风波主因
不在投连险产品本身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我国投连险遭遇退保“滑铁卢”有两次,一次是在2003年,一次是2008年。在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调整行业结构,提升公司内涵价值的背景下,如何客观、科学看待投连险退保风波,并从中吸取哪些经验教训。就上述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党委书记、总裁李良温。
上海证券报:对中国保险业的某些公司来说,2003年投连险产品所引发的风波至今记忆犹新。而在2008年,投连险的退保风波又不期而至。为什么历史会重现?
李良温:从两次投资连接保险退保风波看,引发退保风波之罪不在产品本身。
投资连接保险一般设置了几个不同类型的投资账户(相当于不同的开放式基金)供客户自由选择。因多数投资连接产品的投资策略较激进,配置权益类投资较高,加之未来现金流难以预测,盈利稳定性较差。投资连接产品没有保底利率,也不提供最低保证收益,投资账户价值随投资收益而变化,投资风险完全由客户承担。
投资连接产品偿付能力额度要求低,单位资本金对应的盈利也具有吸引力,且公司不用承担投资风险,在资本市场向好的情况下,投资连接产品由于投资政策宽松,导致某些寿险公司偏好销售投资连接产品。
销售投资连接产品,信息全面真实披露最为重要,要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做出评估,决定是否购买。从产品的性质看,投资连接保险在中国不应是大众化的保险消费产品。
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寿险公司不能把投资连接产品当做主要业务来源。但是某些保险主体为了发展业务,把高端产品推向了大众化市场,把复杂产品简单化的推销给了中低经济收入群体。在西方畅销的投资连接产品,在中国成不了大众化保险消费产品。
上海证券报:销售误导,把不合适的产品卖给不合适的人也是造成退保的主要原因?
李良温:2008年的投连风波主要来自于中小寿险公司。虽然市场的主体日益增多,但是市场还是集中把控在几家大型保险公司手中。为了加快发展、迅速形成规模、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不得不通过银行渠道销售投连产品来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但是在各种条件并不具备、尤其是一些中小公司连自己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都没有的情况下,投资业绩难以支撑,进而导致退保风波出现是必然的。
只有当消费者、销售队伍、监管环境和公司理念等四个环节条件都具备时,才可能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投资连接产品不适合所有渠道、所有销售人员一哄而上进行销售,而应甄选和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理财师队伍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