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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兼职教授
高盛首席执行官布兰克费恩2月9日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占了半个版面的长文,但只有两句涉及金融机构是否有错。对责任或义务问题虚晃一枪,轻轻一笔带过,而后就居高临下地总结其金融危机的七大经验教训,却避而不答高盛从次贷市场全身而退时,是否停止向国际金融血液中继续投放有毒金融创新产品?有没有告诫自己的客户远离次贷产品市场?有没有向监管当局通报相关情况这样的关键问题。高盛拿了纳税人的钱躲过一劫,一边坚持发奖金,一边若无其事地一如既往地侃侃而谈,一如既往地摆出教师爷面孔。而可怕的是,布兰克费恩并非资本市场的例外,而恰是资本市场“英雄人物”的典型代表。
我若不开口,神仙难下手。沉默是自保的好办法。因为许多事情解释不清楚,越描越黑,欲盖弥彰。高盛的高管们很明智,金融危机之后,一直不出声,连达沃斯论坛都没有去(去了就得说话,还得回答问题)。资本市场中投资银行是执牛耳者,投资银行又以高盛为领军机构,许多人殷切希望高盛老总好歹出来说几句。遥想高盛当年,各届高管都是那样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值此危难之机,人们迫切希望听到高盛老总对金融时局的高见。
左等右等,高盛老总终于开口了。高盛首席执行官布兰克费恩2月9日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了长文。我认真拜读了,因为我很想知道,高盛如何解释其在金融危机中的所作所为?会不会认错?如何认错?此类声明,一定字斟句酌,凝结了许多人的汗水和智慧,而且经过了律师的严格把关。通常,此类费尽心机的文字是学习写作和律师实务的好教材。
文过饰非
布兰克费恩先生的文章占了半个版面,但只有两句涉及金融机构是否有错。
各金融机构对更广泛的金融体系负有义务。我们依赖于一个运行良好的健康制度,但对于某些也已司空见惯的趋势和做法是否真的有利于公众的长期利益,我们没有能提出充分的问题。
你看,问题是提了,就是没有提够、提透。这算是大错误吗?不算。在今天这个世界上,谁敢保证能把问题提够?提透?可惜,金融机构的做法并非“司空见惯”。诸君,高盛等炮制的次贷产品绝非“司空见惯”,高盛一直把次贷产品作为金融创新产品来推销的。再有,类似庞氏骗局的拍卖类证券,其制作和销售过程都非常诡秘,哪里是什么司空见惯?即便有些做法司空见惯,难道背后就没有机关暗道了吗?
布兰克费恩先生与其说是在道歉,不如说是在狡辩,至少是轻描淡写,文过饰非。还有,他提到的是各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义务”。“义务”(obligation)不是“责任”(duty)。义务可以是道德上的,不同于法律上的责任,并没有强制性。再有,布兰克费恩提到的是“各金融机构”的义务,指的是整个行业的群体义务,而不是高盛的具体义务。总而言之,高盛没有错。
为什么高盛认个错如此之难?有人会说,高盛是私营公司,对高盛的高管不能求全责备——反正他们是花自己的钱,花股东的钱。但金融危机之后,高盛已收下美国政府的援助巨款,花了纳税人的血汗钱,已不再是一家普通私营公司。更何况,从行为后果的危害来看,高盛炮制有毒的金融产品的危害,胜过克林顿在第三者问题上作伪证。
一如既往的智叟
布兰克费恩先生在责任或义务问题上虚晃一枪,轻轻一笔带过,而后就居高临下地总结其所谓金融危机的七大经验教训:
一、风险管理不应完全建立在历史数据上;
二、风险管理不能外包,尤其是不能外包给评级机构;
三、机构负债率过高;
四、对冲基金不能消除风险的恶果;
五、账外负债风险过大;
六、产品过于复杂;
七、金融机构的资产没有正确估值。
第一条不是什么新鲜经验,第二条是批评评级机构。布兰克费恩认为,评级机构所给的“三A”信用级别缩水。但他又提到“不能只责怪评级机构。所有参与这一过程的金融机构都有责任”。这倒是有点高姿态的意思。不过,尽管分摊责任的说法不错,但责任首先是券商的。在资本市场,券商是灵魂、是统帅。资本市场的有毒金融产品大多是由高盛这样的券商炮制的。资本市场的超级跃进运动也是由券商所精心策划和协调的。华尔街在美国政府中的代理人也大多来自券商,而且主要是来自高盛——直接输送财政部长。
第三、四、五、七条经验好生奇怪。不烦高盛总结,早已有人提出,而且一再提醒高盛等券商不要重蹈覆辙。布兰克费恩所需要解释的是,当时高盛与其他券商为何一意孤行?华尔街老大与其他地方的老大一样,遇到不同意见便打压。待到无法一手遮天时,就摇身一变,以正确路线的代表自居,而且是一贯正确,只字不提他们当初对不同意见是如何无情打压的。
第五条和第六经验更是人所共知的,何需布兰克费恩多费笔墨。当初安然玩的不就是账外负债和虚报资产价值么?安然首席执行官现在还在大牢里服刑,布兰克费恩不会不知道。为什么高盛还要如法炮制,更大搞账外负债和资产任意估值呢?
第六条提到金融产品过于复杂。恐怕这也不是华尔街的无心错误。要知道,只有产品复杂,才能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才能巧妙设局,瞒天过海。
只字不提利害冲突
而在谈到高盛的先进经验时,布兰克费恩依然言者谆谆:
对高盛来说,每天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定位是一个关键因素。这样做有助于我们做出决定,相对较早地减少我们在市场中的风险,减少我们在正在恶化的[投资]工具中的风险。做到这点并不容易,有时甚至是痛苦的。但我认为,金融机构的特点就是能够克制。
真是肺腑之言,语重心长。但有个关键问题布兰克费恩先生没有提到,那就是高盛从次贷市场全身而退时,是否停止向国际金融血液中继续投放有毒金融创新产品?有没有告诫自己的客户远离次贷产品市场?有没有向监管当局通报相关情况?布兰克费恩在其文章一开始,便开宗明义地指出:“各金融机构对广泛的金融体系负有责任。”如果布兰克费恩先生真心这样认为,那么就应该回答上述问题。
人们对高盛最大的意见是,高盛的许多业务活动有重大利害关系,经常是既做客户的投资顾问,又参加客户的投资。最大的问题是,高盛前第一把手在任美国财长期间,直接指挥金融危机的救灾,将大量资金输入高盛。奥巴马上台后自称是新政,但其财政部办公厅主任长期是高盛在华盛顿的游说专业户。布兰克费恩生至少该承认,高盛深广的人脉是其克敌制胜的法宝。高盛与官府这种唇齿相依的关系是资本市场的一大特点。但这些布兰克费恩只字不提。
贪婪的问题布兰克费恩也是只字不提。诚然,贪婪并不是高盛或金融老大所特有的问题。贪婪也是我们所有人的问题:每个人心中都有贪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中国古代的先哲早已总结出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资本市场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存在方式,高盛也已经成为一种图腾,高盛的老总也是某种精神领袖。作为高盛的第一把手,美国资本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的领袖,布兰克费恩先生应该直面贪婪问题。
钱一分不退
对于人们所普遍关心的奖金问题,布兰克费恩先生是这样说的:“2008年高盛的管理层团队选择不拿奖金,尽管高盛是盈利的。”布兰克费恩又在兜圈圈了。2008年高盛可能是“盈利”了,但是如果没有美国政府输血打气,如果不是美国政府中途改变规则,恩准高盛成为控股公司,以便更多地拿政府的钱,高盛怕早已倒闭了吧?凡有正常思维的人,对布兰克费恩先生的逻辑都会百思不解。可见,高盛的逻辑与普通人的逻辑是不一样的。可惜,布兰克费恩先生没有展开谈,不愿与我们分享高盛经验。外面的人也就无缘免费学习资本市场的“先进”经验,只能自己出钱到华尔街搞什么人才抄底。
高盛拿了纳税人的钱,至少该有一句感谢吧?歌星出场还要装模作样地说几声“谢谢!”,而布兰克费恩先生没有。
美国已经有人提出,华尔街的高管们应该退出他们前几年拿到的奖金。《纽约时报》一篇专栏文章的题目就是《肥猫,吐出你的不义之财》。金融危机虽是2008年开始,但祸根早几年就埋下了。但布兰克费恩先生绝无退钱的意思。在文章结尾时,他表示,要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任重道远。但老大们不退钱,如何表示他们的歉意呢?不反思、不道歉、不悔过,又如何重新赢得人们的信任呢?或许,对于高盛来说,有没有公众的信任并不重要。反正高盛可以通过其在政府的代理人,把纳税人的钱变成高盛的。
雨欲退,云不放,海欲进,江不让
看来,《金融时报》对布兰克费恩文章的介绍言过其实了:“高盛第一把手撰文,详细介绍他的观点:到底哪里出错了,应该吸取什么教训,路在何方。他还提出了监管者、决策者和银行业应当注意的原则。”面对目前的金融危机,布兰克费恩实在也是一筹莫展。
历史上有一个故事颇有启发。纳粹德国期间,求情者托人求到了一位集中营指挥官那里,求他放了一位关押在他那里的人。纳粹军官表示他爱莫能助。其解释是,他可以轻易将一个人送进集中营,但却难以将他保出来。华尔街也有类似的地方:金融老大们可以把我们送进金融危机,但却无法把我们拉出危机,想拉也拉不出来。华尔街没有办法,政府也没有办法。政府在拉,但美国政府拉了一年多,还没有把我们拉出来。
那么布兰克费恩给监管者的忠告是什么呢?是“不要摧毁风险的关键的催化剂”。“如果使得体系完全没有风险,其代价是牺牲经济增长”。
完全准确!布兰克费恩先生特意强调这点,好像有谁为反对风险而反对风险,有谁要逆市场而动似的。其实,阻挠有益风险的不是别人,正是高盛自己。承担风险就意味着要承担其后果,否则算是什么风险?高盛在资本市场豪赌了一场,渔舟唱晚,满载而归。但事后证明,高盛赌错了:以高盛为首的华尔街的豪赌触发了金融雪崩,自身也面临灭顶之灾。这种情况下,高盛就应该被淘汰,布兰克费恩先生不是在《金融时报》上发表自我吹嘘的文章,而是要坐在证人席上回答国会议员提出的问题。
但高盛赖着不走,拿了纳税人的钱保存自己,一边坚持发奖金,一边若无其事地介绍他们的所谓经验,一如既往地侃侃而谈,一如既往地摆出教师爷面孔。可怕的是,布氏并非资本市场的例外,而是资本市场“英雄人物”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