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4月3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4月28日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目前,公司股改方案尚未实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非公开发行股购买资产、豁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相结合,同步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事宜处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2008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0133号),本公司正在按照自2008年5月18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规定制作文件并重新申报。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符合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予以了受理,目前待批复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