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生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09年0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ST北生因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等方面存在严重违规事项,日前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经上交所审核,*ST北生于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期间,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贷款19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贷款5000万元、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香密湖支行贷款10000万元、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贷款3900万元,上述贷款金额合计为37900万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直至2008年11月26日才进行信息披露。上交所同时发现,*ST北生于2005年3月22日为北海安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同样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直至2008年12月10才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认为,*ST北生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给予*ST北生公开谴责。对于上述惩戒,上交所还将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