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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09年0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 瑞贝卡                编号:2009-004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2月14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通知,控股公司分别于2009年2月11日和2009年2月13日两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00,000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4%。其中2月11日出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2月13日出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两次交易价格均为10.6元,交易总金额为132,500,000元。

      本次交易前,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7,683,2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9%,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5,18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0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 瑞贝卡                编号:2009-005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16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201,565,084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两项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下列人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一)选举郑有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二)选举郑桂花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三)选举陆新尧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四)选举郑文青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五)选举冯彦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六)选举晁慧霞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七)选举王宏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八)选举王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九)选举阎登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01,565,08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下列人员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一)选举王丰收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201,565,08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二)选举宣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201,565,08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上述两位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武保莉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 瑞贝卡                编号:2009-006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2月16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选举郑有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2、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郑桂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3、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陆新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4、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陆新尧先生、郑文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5、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晁慧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新一届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有全

      委员:郑桂花、王宏光、陆新尧、阎登洪

      (2)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阎登洪

      委员: 陆新尧、郑文青、晁慧霞、王芳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芳

      委员:王宏光、冯彦生

      以上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营层经过认真研究与分析,拟发行公司债券。经自查,本公司满足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议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低于6年。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或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公司董事)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处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设担保及担保方式、是否向原股东配售及具体安排等事项。

      (2)签署与本次公司发行债券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条件。

      (3)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9年3月4日上午9:30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登记日:

      1、截至2009年2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参会的权利不因登记与否而改变)。

      (四)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09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会议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瑞贝卡大道666号瑞贝卡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4-5136699

      传真:0374-5136567

      邮编:461100

      联系人: 胡丽平、谷海燕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编号:2009-007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2月16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选举王丰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赞成,0反对,0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