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9日发出,会议于2月16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周佑禄先生委托董事高潮代为表决,董事刘汉先生委托董事杨骞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近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要求,特对《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6日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9日发出,会议于2月16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近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要求,特对《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