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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易贵长
⊙本报记者 赵碧君
尽管2009年城建类型的债券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记者发现,今日公开发行的“09怀化城投债”不乏许多令投资者为之心动的亮点和看点。为此,记者专访了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易贵长。
据易贵长介绍,“09怀化城投债”的发行总额为13亿元,发行期限为5天,其中深交所网上发行2天;发行期限为10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8.10%,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募资全部用于怀化市城市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恒泰证券。
易贵长表示,“09怀化城投债”为该公司首次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通过此次融资,既能够加快怀化市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的进程,也提升了公司自身实力。
易贵长认为,发行人具有得天独厚的政府层面支持优势。发行人是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独资公司,明确发行人为:怀化市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怀化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法人主体、怀化市城市资产的唯一经营主体。
发行人享有土地配置经营、收益返还、税费优惠、资本注入等多方面政策支持。如根据国家的土地储备经营政策,怀化市政府提出“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土地经营理念,实行公司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捆绑,由公司全面负责怀化市区土地储备、整理、经营的土地经营模式。目前,公司土地储备充足,随着怀化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升值空间较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对于债券设计的最大的亮点,易贵长认为是政府回购承诺,怀化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怀化市政府为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提供兑付承诺,据此,怀化市政府与发行人签署了代建回购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当发行人的偿债基金账户余额在本息兑付日前的第15个工作日无法足额偿付当期应付本息时,怀化市政府应在发行人本息支付日前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回购,回购金额应确保发行人按期足额偿付当年应付本息。
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将其部分土地使用权(总价值30.63亿元)作为抵押资产,为本期债券13亿元的2.36倍,对本期债券进行偿债保护。当发行人未按时偿付当期本息,且自付息日或兑付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仍不能支付当期本息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代理人可启动抵押资产处置方案,以加速清偿本期债券本息,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发行人同时在建设银行设怀化市分行立了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偿债基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