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涉及的诸多问题缺陷,随着深圳证监局的一纸整改通知而集中“曝光”。
ST深泰今日发布公告称,深圳证监局于2009年1月16日向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根据深圳证监局调查核实,ST深泰本次需要限期整改的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在内的四个大项19小项,涉及问题包括担保决策程序不规范、担保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关联方占资等。
根据相关整改通知,ST深泰在公司治理方面问题颇多。据悉,截至2004年底,ST深泰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以上,2005年以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发生对外担保16项,总金额达28256.6万元,但公司均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有3项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金额共计3875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也存在违规情况。除此之外,经证监局检查发现,ST深泰在“三会”基础工作上也存在缺陷,且部分董事、监事也未能勤勉尽责。
而在信息披露问题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无疑是其中的关键点。据了解,2005年以来,ST深泰共发生16项对外担保,其中有15项担保事项没有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而是到半年报或年报中披露,由此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而ST深泰在2005年以来发生的大量诉讼事项中,有32项诉讼事项或诉讼进展存在披露迟延情况。
与此同时,ST深泰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问题也相当突出。
除上述问题外,深圳证监局在检查中还关注到了关联方占资问题。据悉,2005年至2008年期间,ST深泰时任董事长王迎控制的泰丰电子大量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截至2008年9月30日累计金额达1.3亿元以上,其中欠付加工费约4400万元,因出资款不到位等问题形成资金占用约2867万元,因预付账款形成资金占用约5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