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个人征信 勿让“不良”成信贷绊脚石
2009年0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潘琦
⊙本报记者 潘琦
“我一向信用很好,每月都能按时还信用卡的钱,第一套房的贷款也早已结清,怎么说我贷款有逾期,不能申请房贷呢?”正在申请购买二套房房贷的李先生困惑地向记者诉苦。后经银行方面提醒,李先生回忆起他在第一套房还款期间,由于经常出差外地,所以发生过两次逾期现象,之后虽及时补缴,但不幸的是,在银行的个人征信记录里有了“不良记录”。
日前,有媒体报道了央行关于个人征信方面九大问题的解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现阶段个人征信系统不区分“善意”或“恶意”欠款,它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判断。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展示了个人最近24个月的还款记录。因此,如果贷款或信用卡曾发生过逾期记录,即使贷款已还清或信用卡销户,曾经逾期的记录都会保留。像李先生遇到的这种问题,就不难解释他为何“申诉无门”了。
对此,记者采访了某商业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他给出的建议是:首先,要重视个人信用,尽量不要有负面记录;其次,万一有负面记录,要尽快重新建立个人守信记录,这对重建银行对个人的信任非常重要。以该银行为例,在判断个人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他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偶尔逾期,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便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在转好,也可考虑发放贷款。
第三,如果发现征信记录确有不实、存在误判,一定要维护好个人的权利,及时提出异议,进行更正。央行在网站上刊登了各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点的联系方式,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