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华金·阿尔穆尼亚16日警告说,欧盟委员会可能很快对任由财政赤字增加的成员国采取行动。
按照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欧盟成员国应将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3%以下。
阿尔穆尼亚当天在出席欧洲议会会议时说:“规定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必须得到尊重。”他表示,如果成员国财政赤字水平已经超过或计划超过《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必须对其执行欧盟条约中的相关程序。
欧盟委员会计划于本月18日审查包括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马耳他、荷兰和西班牙在内的多个成员国的财政预算情况,以便决定是否要对其采取相关行动。
据报道,即将接受调查的成员国多数财政赤字超标。2009年,法国财政赤字占GDP比例预计为4.4%,爱尔兰、西班牙、德国和希腊的这一比例预计分别为6.5%、5.8%、3%和3.7%。荷兰将于17日公布最新数据,该国财政赤字也很有可能超标。
目前人们关注的是,欧盟委员会将会给成员国多长时间来改善财政赤字情况。分析师说,因为要先后经过成员国经济专家和财政部长讨论,因此几周之内无法作出相关决定。欧盟轮值主席国捷克则敦促各成员国在2012年之前尽快恢复财政收支平衡。
此外出席欧洲议会的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特里谢16日也表示,在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过程中,有必要对发达经济体加强金融监督。
特里谢当天在布鲁塞尔出席欧洲议会全会时说,这次金融危机表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金融等领域的监督职能有必要改进,尤其是针对一些事关全局的国家。
特里谢认为,此次金融危机起源于发达经济体,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金融行业在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创新中低估了金融风险,而由一些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导致的全球经济失衡以及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也加剧了危机。因此,为避免危机重演,各国应从金融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金融体系三个层面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