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及其实际控制人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2009年0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因公司违规担保,深交所17日公告对江苏琼花及其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现任董事于在青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公开认定于在青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深交所公告说,经查明,江苏琼花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自2006年3月起,江苏琼花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现任董事于在青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公章,以公司及威亨塑胶名义违规为其本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多次提供担保。截至2009年2月3日,于在青以江苏琼花及威亨塑胶名义累计违规提供担保13,792.5万元,占公司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3.63%,其中已解除担保907.5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2,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