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2月17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郭双威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九名,谭忠豹副董事长、赵严虎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四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原则同意公司2009年度经营计划;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理公司2008年度资产损失的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2008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涉损金额共计21516184.91元。其中:固定资产到期报废损失27166.93元;定额内损耗9820192.64元(半成品贮存、老熟过程损耗及报废损失9385364.19元,原材料379004.9元,产成品55823.55元);超定额损耗及报废损失6099347.99元(原材料581707.04元,产成品中竹叶青酒超过保质期退库1045323.6元,包装材料标准变更4472317.35元);太原市糖酒公司房屋抵债坏账损失5569477.35元,主要系公司对太原市糖酒公司历史遗留的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同意对方以拥有的房屋抵顶我公司欠款15037687.35元,该房屋目前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形成损失5569477.35元。(其中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255653.10元,本年度确认损失3313824.25元。)
三、审议通过汾酒大厦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汾酒产品事宜。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八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酒文化基地建设博物馆展陈工程专项追加费用的报告,该项目投资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金额为准。
上述第三项议案交易方情况及交易计划金额将列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审议并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