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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购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告
    2009年0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9-0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购

    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6.48%股权,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已通过协议转让和执行法院裁定的方式,合共收购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83)30,600,000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3.31%),该收购事项完成后,新世纪公司将成为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证券代码:000712     公告编号:2009—0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期间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东莞市锦麟实业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08年8月6日至2009年2月18日3,472,4191.1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东莞市锦麟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24,541,5938.0621,069,1746.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02,5653.617,530,1462.47
    有限售条件股份13,539,0284.4513,539,0284.4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莞市锦麟实业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减持股份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

    2、东莞市锦麟实业有限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