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实行长效监督
2009年0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财政部近日决定以定点负责、动态监控的方式,明确专员办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关系,建立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体系,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动态、持续、全面的监督。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从监督工作的基本目标、职责分工和行政监督方式等方面,对专员办会计监督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以此构建长效监督机制的目标。
通知要求,专员办应对分工负责的有关会计事务所的所有审计业务进行全面监督,重点关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保险等具有重要影响以及具有较高审计风险的审计业务,并有针对性地选取被审计单位开展延伸检查,延伸检查不受地域限制。
专员办依法对分工范围内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内部质量管理、业务报备、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分所所在地专员办在牵头专员办的统一协调下,主要负责分所执业质量的就地监督。监督采取日常监督、现场调查、专项检查、质量评价四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