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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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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09 临00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2月19日上午9:00在广州亚洲大酒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1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公司监事陈海青先生、王波先生、黄新元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本公司董事会认真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下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它情形。

    据此,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发行的特定对象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2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预计约为27,6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约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公司购回。

    7、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五、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六 、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七、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作出的各项决议、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核准意见以及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时间、最终发行数量、具体发行价格等相关事宜。

    2、授权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所作各项决议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和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必要的调整,并相应修改本次发行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与特定对象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签订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它各项合同、协议和文件。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根据本次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授权董事会负责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登记和锁定有关的各项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各项事宜。但是,若有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持续有效。

    八、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以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所通过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公司董事会暂不召集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还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09 临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2月19日上午11:00在广州亚洲大酒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1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本公司监事会认真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下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它情形。

    据此,公司监事会确认公司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发行的特定对象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2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预计约为27,6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约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公司购回。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次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五、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六 、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重大事项提示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预计约为27,6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约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释 义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本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1日,注册地为广东省湛江市。2003年6月19日,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特种纸领域居于行业龙头地位。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计算机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等。

    2008年前三季度,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特别是原纸、化工料、燃料油等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造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增加较大;同时市场竞争激烈,致使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不能随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而同步上涨,增加的成本不能有效地转移,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此外,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和其裁决的公布以及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使公司产品出口受阻。2008年第四季度由于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自2008年10月份以来订单减少较多,公司2008年度全年业绩预计亏损。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改善和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意义

    2006年、2007年及2008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51.97%,55.22%和52.32%,2006年度、2007年度及2008年1-9月利息保障倍数呈现连年下降的局面,分别为2.32、1.33和1.08。目前银行贷款绝大部分为短期借款,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财务压力。

    由于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2008年下半年国内外市场对纸品需求显著萎缩,导致公司自2008年10月份以来订单减少较多。冠豪高新2008年1-9月份净利润为65.4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8.46%,预计2008年全年业绩亏损。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改善目前财务状况,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公司财务压力也将得到有效的缓解。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物投是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投资公司,同时也是中国诚通集团的纸业主要生产企业,发展纸业是其重要的战略方向。中国诚通集团对其纸业发展战略为:以国际先进企业为标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产业重组、并购和联合,集中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战略,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纸业集团。中物投通过实际控制B股上市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意在做大做强纸业业务。中物投的战略定位与公司的主营业务较为契合,引进中物投作为公司股东,有利于借鉴中物投在纸业方面管理、销售的经验,实现协同效应,支持未来公司业务的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托中物投在纸业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大的投融资能力,利用独有的信息、资源特殊优势,逐步扩大规模,并以此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主业的跨越式发展。

    此次向中物投进行的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际纸业和当前国内纸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有利于国家产业与经济安全,有利于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从而树立公司产业领先地位,并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中物投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物投将持有6000万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物投的基本情况参见本预案“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中(一)中物投的基本情况”部分。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2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中物投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公司购回。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预计为27,6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约2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冠豪高新拟向中物投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股票,中物投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中物投持股比例为27.27%,将成为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中国诚通集团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原第一大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实际持股比例下降为18.73%,原第二股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实际持股比例下降为18.00%,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实际持股比例下降为36.00%。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物投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物投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过中物投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尚需分别取得中国诚通集团与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中物投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物资投资开发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3号楼710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注册资本:131,729万元

    注册号:100000000008901[4-1]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中物投于1988年经物资部(1988)物体字第107号文批准由物资部组建,现为中国诚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目前,中物投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3、主营业务情况

    中物投现为中国诚通集团的专业投资公司。中物投成立以来,在金属、化工、金融、电子、物流服务、房地产、贸易等行业投资了80多个项目,支持了国家的重点生产建设。2008年末中物投总资产达到470,559.70万元,净资产199,097.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5,392.48万元。2008年度中物投实现营业收入339,725.28万元,净利润7,194.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

    2005年,中物投成功收购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控股了粤华包B,进入造纸行业。2006年,中物投在对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管理、融合的基础上,开始重点梳理造纸业务,并继续加大对非主业资产的清理力度,集中力量支持纸业板块发展。

    2008年,中物投确定了以国际先进企业为标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产业重组、并购和联合,集中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战略,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纸业集团的纸业发展战略。2008年11月20日,粤华包B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拟增资控股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粤华包B成为红塔仁恒的第一大股东,拥有控制权。目前相关申报文件已经上报证监会,尚未获得证监会批准。如果粤华包B成功增资控股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则中物投将通过粤华包B以较低成本、较快速度获得烟卡、高级食品包装纸板(主要是利乐原纸)等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

    4、最近一年简要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最近五年内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中物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本次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物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物投通过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粤华包B。虽然同属造纸产业,粤华包B与上市公司在产品、市场定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双方在细分产品市场不构成同业竞争。

    粤华包B的主营产品为高级涂布白纸板、彩色印刷包装。冠豪高新的主营产品是无碳复写纸、热敏纸等特种纸。

    粤华包B生产的涂布白纸板为包装用纸,主要用于小家电、玩具、食品、香烟、服装、日用品等的外包装,客户多为烟草、家电、玩具、食品等生产型企业。本公司生产的无碳复写纸、热敏纸等特种纸主要用于发票、票据、连续记录、彩票、收银纸、标签纸、条形码等领域,客户主要集中在各收费机构、海关、金融保险、物流快递、商业、航运、彩票等行业。特种纸的价格和毛利水平要远高于涂布白纸板。粤华包B和本公司的产品在品种、用途、市场定位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中物投及其控股股东与冠豪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中物投及其控股股东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四)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中物投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预计为27,6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约2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还短期借款约17,800万元,偿还长期借款约2,2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以减轻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压力,同时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

    (二)可行性分析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截止2008年9月30日,冠豪高新总资产88,442.57万元,总负债46,89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1,287.4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为52.32%;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为1.20和0.76,公司抗财务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当前需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偿还银行贷款,减轻公司偿债压力,从而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三)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成功运用将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盈利能力。

    1、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为维持正常经营需要大量资金支付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这些大项支出主要包括原纸费用、化工料费用、燃料费用、水电费用等,若流动资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公司一般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进行弥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得到很大程度缓解,大幅减少财务费用。按照公司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31%上浮20%取得短期借款的实际利率6.37%计算,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归还短期借款约17,800万元,每年可节约利息支出约1,133.86万元。公司按照目前实际执行的长期借款利率6.14%计算,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长期借款约2,200万元,每年可节约利息支出约135.08万元,合计约1,268.94万元。

    2、可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按照公司2008年9月30日财务资料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以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预计公司改善财务结构后每年可减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约1,268.94万元,从而每年增加税前利润约1,268.94万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将由52.32%降低至27.08%,降低了25.24个百分点。公司流动比率将由1.20提高至2.61;速动比率将由0.76提高至1.78,公司财务状况将得以大幅改善。

    3、提高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和公司盈利能力的加强可提高公司未来债务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可以减轻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后公司业务及章程变化情况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002号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计算机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物投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有对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它相关事项进行修订。

    (二)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22,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变化如下图所示:

    注:1、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粤财投资持有20.71%的股权,其关联方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53%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5.76%的股权;2、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二大股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总经理黄阳旭先生,持有公司19.70%的股权;第三大股东浩正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黄阳辉先生,持有公司5.05%的股权。黄阳旭先生和黄阳辉先生为兄弟关系,第二及第三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4.75%的股权。

    发行完成后,中物投将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业务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增加,负债将减少。公司将通过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趋于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截止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冠豪高新总资产88,442.57万元,总负债46,89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1,287.4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为52.32%;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为1.20和0.7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增加,同时负债将减少,资产负债率将降低,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得到很大程度缓解,大幅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31%上浮20%取得短期借款的实际利率6.37%计算,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归还短期借款约17,800万元,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1,133.86万元。公司按照目前实际执行的长期借款利率6.14%计算,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长期借款约2,200万元,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135.08万元,合计节约财务费用1,268.94万元,从而相应增加公司利润。

    3、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200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0,563万元,较去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09万元下降了10,354万元。2008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1,16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为2,914万元。公司面临着较大的现金压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粤财投资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粤财投资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5.76%,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粤财投资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8.73%,中物投持股比例为27.27%,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中物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诚通集团。中物投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对于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预案“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中的(三)本次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部分。

    (五)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目前资金成本相对较高的情形下,更多的利用股权融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净资产的扩大,也提升了公司的融资能力。

    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负债结构处于合理水平。

    (七)风险说明

    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

    中物投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造纸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走势密切相关。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纸品需求出现明显回落,同时由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国外纸品需求显著萎缩,造纸行业景气度持续回落。

    目前,纸业产能总体过剩。2007-2008年浆纸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较高增长将在2009年体现为产能的较快增加,需求则受到经济下滑影响增幅下降,主要纸种的综合开工水平下降。公司未来面临着较严峻的市场形势,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木浆、废纸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在近年来一直呈现上涨态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品的成本,尤其是木浆所占比例较高的高端产品。受近年来行业产能迅速增加的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多种纸品价格未能与原材料价格同步增长,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生产安排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出口面临其它国家贸易保护的风险

    随着各国经济形势的恶化,各国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公司产品出口面临贸易保护的风险。2007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公司在调查名单之列。由于美国市场是公司热敏纸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美国对中国低克重热敏纸提起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对公司热敏纸产品的出口将产生不利影响。

    5、政策风险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调整造纸工业原料结构、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草浆生产线,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林纸一体化工程”,国家发改委针对以上要求编制《造纸工业发展政策》,“规模与环保”将成为造纸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2007年6月国务院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650万吨。2008年6月25日国家颁布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对企业环保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该标准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浆纸业废水排放标准不仅提高了排放限值,还增加了4项指标,总体标准大幅提高,造纸行业企业环保投入将大幅上升。国家对造纸行业的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产生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6、其它方面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着经营管理风险;由于部分产品出口,公司面临着出口汇率风险。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1、发行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

    3、合同签定时间:2009年2月19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缴款方式

    1、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2、认购价格:认购价格确定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3、限售期:中物投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冠豪高新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缴款方式:中物投在冠豪高新本次发行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应按照经核准的发行方案,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缴股款。

    5、若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冠豪高新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认购价格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合同生效条件

    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同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冠豪高新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批准本次发行和本合同。

    2、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声明、承诺与保证条款

    1、冠豪高新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冠豪高新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合同签署系冠豪高新真实的意思表示。

    (2)冠豪高新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冠豪高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冠豪高新的《章程》,也不存在与冠豪高新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它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冠豪高新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也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4)冠豪高新保证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5)冠豪高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中物投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2、中物投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

    (1)中物投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中物投真实的意思表示。

    (2)中物投签署及履行合同不会导致中物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物投的《章程》,也不存在与中物投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它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中物投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檔的规定,与冠豪高新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中物投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本合同项下中物投获得的冠豪高新股份自冠豪高新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有关事宜、信息和数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2、双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了解之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保密数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3、除冠豪高新依法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双方为本次发行的目的向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在上述需要保密的事项、信息或数据被依法公开前向任何无关人士或机构透露。

    (六)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合同、或因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不真实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七)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冠豪高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条款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可履行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4、若本次发行未能依法取得冠豪高新股东大会批准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被解除,不影响另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应在冠豪高新股东大会召开前分别取得冠豪高新和中物投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有)。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现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3]47号文核准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0股A股。贵公司已于2003年6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以每股人民币4.60元的价格发行60,000,000股A股共筹得人民币276,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它发行费用共计11,400,000.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264,600,000.00元,该次发行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03)第20276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招股意向书承诺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年产20000 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专案

    项目拟投入16,828.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5580万元,实际投入5580万元。

    根据2003年7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及2003年8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2980万元实施年产3000吨感应纸技术改造项目、投资2600万元实施年产3000吨高解像彩色喷墨打印纸技术改造项目,合并并扩大规模建设为年产20000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专案。

    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发生15,212.41万元,公司实际利用募集资金投入5580万元,该项目已于2004年11月进入试机试产阶段,2005年7月正式投产。

    2、年产2.5 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

    项目拟投入19,967.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9,770万元,实际投入19,770万元。

    根据2004年3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2004年4月的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9,770万元实施年产15000吨特种防伪纸项目,扩大规模并变更实施地点在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建设为年产2.5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后经公司考虑降低运营成本,决定更改实施地点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发生19,781.65万元,公司实际利用募集资金投入19,770万元,项目已于2008年10月试机试产,2008年12月正式投产。

    3.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上述两个项目需投入资金25,350万元,而前次发行完成、并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收资金26,460.00万元,所剩余资金1,110万元公司根据招股意向书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投入1,1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信息披露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数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前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0%。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产生的效益情况:

    (1)年产20000 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专案

    根据2003年7月董事会及2003年8月股东大会决议,该项目正常经营预计收益:3019万元,实际经营情况如下:

    (2)年产2.5 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

    根据2003年7月董事会及2003年8月股东大会决议,该项目正常经营预计收益:4093万元。项目于2008年12月投产,截至2008年度未能取得收益。

    四、结论

    据此,公司认为公司上市募股资金使用正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的安排和股东大会批准调整的资金使用计划相符, 公司对《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披露。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广会所专字(2009)第09000150026号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 贵公司董事会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根据 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资料,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本报告所发表的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本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3]47号文核准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0股A股。贵公司已于2003年6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以每股人民币4.60元的价格发行60,000,000股A股共筹得人民币276,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1,400,000.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264,600,000.00元,该次发行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03)第20276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招股意向书承诺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年产20000 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项目

    项目拟投入16,828.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5580万元,实际投入5580万元。

    根据2003年7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及2003年8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2980万元实施年产3000吨感应纸技术改造项目、投资2600万元实施年产3000吨高解像彩色喷墨打印纸技术改造项目,合并并扩大规模建设为年产20000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项目。

    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发生15,212.41万元,公司实际利用募集资金投入5580万元,该项目已于2004年11月进入试机试产阶段,2005年7月正式投产。

    2、年产2.5 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

    项目拟投入19,967.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9,770万元,实际投入19,770万元。

    根据2004年3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2004年4月的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9,770万元实施年产15000吨特种防伪纸项目,扩大规模并变更实施地点在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建设为年产2.5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后经公司考虑降低运营成本,决定更改实施地点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发生19,781.65万元,公司实际利用募集资金投入19,770万元,项目已于2008年10月试机试产,2008年12月正式投产。

    3.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上述两个项目需投入资金25,350万元,而前次发行完成、并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收资金26,460.00万元,所剩余资金1,110万元公司将根据招股意向书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投入1,1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信息披露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数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前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0%。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产生的效益情况:

    (1)年产20000 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项目

    根据2003年7月董事会及2003年8月股东大会决议,该项目正常经营预计收益:3019万元,实际经营情况如下:

    (2)年产2.5 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

    根据2003年7月董事会及2003年8月股东大会决议,该项目正常经营预计收益:4093万元。项目于2008年12月投产,截至2008年度未能取得收益。

    四、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基本相符。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 贵公司本次增发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其他任何目的,若因使用本报告不当而给报告使用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本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吉争雄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中国     广州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

    冠豪高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中物投/发行对象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
    中国诚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粤华包B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粤财投资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
    新亚实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预案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人民币元

    项目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14,145.06
    非流动资产256,414.65
    总资产470,559.70
    流动负债226,267.94
    非流动负债45,194.55
    总负债271,462.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5,392.48
    所有者权益合计199,097.21
    项目2008年度
    营业收入339,725.28
    营业利润7,249.73
    利润总额8,153.91
    净利润7,194.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80.34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粤财投资20.71%中物投27.27%
    新亚实业19.70%粤财投资15.06%
    浩正集团5.05%新亚实业14.32%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53%浩正集团3.67%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2.53%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84%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1.84%

    投 资 项 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计划投资金额按实际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经审核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完成程度
    1. 年产20000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专案5580558055802003-2005.7100%
    2.年产2.5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1977019770197702004-2008.12100%
    3.补充流动资金1110111011102005.6100%
    合     计264602646026460 100%

    投    资    项     目实际使用金额半/年报披露金额其它信息披露文件差异
    1. 年产20000 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专案    
    —2003年年末累计2864.532864.53
    —2004年年末累计55805580
    —2005年年末累计55805580
    2. 年产2.5 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  
    —2003年年末累计
    —2004年年末累计2273.892273.89
    —2005年年末累计13,258.7513,258.75
    —2006年年末累计14,396.1314,396.13
    —2007年年报累计15,214.0915,214.09
    —2008年年报累计19,770.0019,770.00  
    3.补充流动资金  
    —2003年年末累计
    —2004年年末累计
    —2005年年末累计11101110

    期 间收 入毛 利
    2004年22,598,825.204,832,187.48
    2005年116,538,211.6314,437,123.82
    2006年158,041,341.2026,862,334.35
    2007年127,787,811.3717,062,331.95
    2008年139,260,392.5812,259,738.99

    投 资 项 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计划投资金额按实际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经审核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完成程度
    1. 年产20000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项目5580558055802003-2005.7100%
    2.年产2.5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1977019770197702004-2008.12100%
    3.补充流动资金1110111011102005.6100%
    合     计264602646026460 100%

    投    资    项     目实际使用金额半/年报披露金额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差异
    1. 年产20000 吨感应纸和彩色喷墨打印纸项目    
    —2003年年末累计2864.532864.53
    —2004年年末累计55805580
    —2005年年末累计55805580
    2. 年产2.5 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  
    —2003年年末累计
    —2004年年末累计2273.892273.89
    —2005年年末累计13,258.7513,258.75
    —2006年年末累计14,396.1314,396.13
    —2007年年报累计15,214.0915,214.09
    —2008年年报累计19,770.0019,770.00  
    3.补充流动资金  
    —2003年年末累计
    —2004年年末累计
    —2005年年末累计11101110

    期 间收 入毛 利
    2004年22,598,825.204,832,187.48
    2005年116,538,211.6314,437,123.82
    2006年158,041,341.2026,862,334.35
    2007年127,787,811.3717,062,331.95
    2008年139,260,392.5812,259,7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