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时间:2009年2月23 日至2009年3 月20 日
重要提示
1、 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395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募集期限:本基金自2009年2月23日起至2009年3月20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三、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 38824536)或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58368919)咨询购买事宜。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10、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直销中心或电子直销)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1、本公告仅对“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9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和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小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突出有机增长特征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属于具有中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如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有信心,也可以本着审慎原则选择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产品,亦可在本基金开放申购后进行投资。投资决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5、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业有机增长,基金代码:340008)
2、基金类别: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6、基金份额发售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7、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排名不分先后)
直销机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等。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德邦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湘财证券、联合证券、江南证券、渤海证券等。
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三、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8、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年2 月23日起至2009年3月20日,期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售。
基金募集期满,如果本基金的,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募集份数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及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募集期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2)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 | 费率 |
M<50万元 | 1.0% |
50万元≤M<200万元 | 0.8% |
200万元≤M<500万元 | 0.5%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二、基金份额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不设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上限,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4、具体规则请参照基金各销售网点的规定。
三、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成立日期: 2003年9月30日
电话: (021)58368998
传真: (021)58368858
联系人:陈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677777-212017
传真:(021)62159217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58368919
传真:(021)58368869、58368869
联系人:汤凡、何佳怡
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份额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建议及投诉等。
●电子直销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目前仅开通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储蓄卡)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1、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 http://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http:// 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万丽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公司网站:http://www.psbc.com
(8)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全国)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http://www.spdb.com.cn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传真:(021)63586215
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公司网站: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 代销券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393-1259
传真:(021)68419867
公司网站:http:// www.xyzq.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下转C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