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钢铁业布局 融资有保有压
2009年0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虞利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记者从中钢协理事(扩大)会议上获悉,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家将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相结合的产业政策要求,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调整产业布局。
据悉,未来我国将实施沿海钢铁基地项目建设。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钢搬迁,推动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按照首钢曹妃甸减少产能、循环经济的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的压缩产能和搬迁以及山东省内钢铁企业重组和淘汰落后,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建设;结合杭钢搬迁、宝钢跨地区重组和淘汰落后、压缩产能,论证宁波钢铁续建项目。
同时,还将推进城市钢厂搬迁。组织实施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以人为本,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中的钢铁项目。
《规划》还提出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加大对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法、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和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的企业,在发行股票、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融资支持。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必要时可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以及落后产能企业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