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30条措施促经济增长
2009年0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光军
⊙本报记者 吴光军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沈阳市企业发展,并贯彻落实中央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沈阳市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共计30条,以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
该政策包括设立20亿元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扶持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上市的融资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分阶段补助,完成企业改制后与境外上市中介机构签约或通过省证监局备案登记的,给予50万元补助;上市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境外证券管理部门或证交所正式受理的,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