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转债提前赎回条款可能激活
2009年0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崭
⊙本报记者 徐崭
北大荒今日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大荒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提前赎回条款约定: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以105元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