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期货将采用厂库交割方式
2009年0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钱晓涵
⊙本报记者 钱晓涵
继本周四发布线材、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意见征求稿后,上期所昨天又公布了《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意味着之前业内人士猜测的厂库交割方式将成为现实。
厂库是指钢材生产企业的仓库经交易所批准并指定为钢材期货履行实物交割的地点。厂库标准仓单则是指经过交易所批准的指定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程序签发的、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实物提货凭证。
根据规定,厂库签发厂库标准仓单前,须向交易所提交签发申请。厂库在提交签发厂库标准仓单申请之前或同时,须按有关规定向交易所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与核定库容相对应的担保。当钢材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要求指定厂库调整先前确定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