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 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855,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6%。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2009-1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2月1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9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签字董事九名,实际签字的董事九名。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新湖期货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实施增资,增资额为5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5200万元。鉴于新湖期货发展速度较快,预计2009年客户保证金、成交额和净利润均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适应新湖期货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新湖期货调整增资方案,增资额由55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增资。新湖期货其他股东承诺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湖期货注册资本由6500万元增加至13500万元,本公司持有的新湖期货股权将由71.15%增至89.42%。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