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已于2009年2月20日提前归还了其中1亿元贷款本金和利息。
广宇集团于2008年8月2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获得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