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调整的公告
2009年0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2月27日15:00至2009年12月31日15:00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的申购业务,申购费率优惠(前端模式)调整为8折,优惠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注意事项
1、如您持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交通银行基金网银交易,登陆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点击“基金超市”栏目,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2、交通银行网上银行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有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以《交通银行关于开展基金定投业务优惠活动的公告》为准;
3、有关后续新增优惠费率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对外发布公告;
4、本基金申购费率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交通银行,业务规则请按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及其优惠规则办理,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交通银行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
三、业务咨询
1、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