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层人员违规交易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9年2月17日正式聘任张树潭先生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详见本公司登载于2009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编号:临2009-02)。
2009年2月20日张树潭先生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股票代码:200771)股份18587股。
张树潭先生自聘为本公司高管日前半年起持有及交易本公司“杭汽轮B(200771)” 股份情况如下:
1、2008.12.31持有杭汽轮B(200771)30000股;
2、2008.09.26~2009.2.20持有及交易杭汽轮B(200771)情况:
成交日期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价格(元) | 持有股份余额(股) |
2008.9.26(聘任前) | 3400 | 6.97 | 51200 |
2008.12.03(聘任前) | -5400 | 6.63 | 45800 |
2008.12.03(聘任前) | -10000 | 6.61 | 35800 |
2008.12.23(聘任前) | -5800 | 6.56 | 30000 |
2009.01.07(聘任前) | 4700 | 7.10 | 34700 |
2009.01.07(聘任前) | 10000 | 7.12 | 44700 |
2009.01.14(聘任前) | 5100 | 7.10 | 49800 |
2009.02.06(聘任前) | -19800 | 7.87 | 30000 |
2009.02.06(聘任前) | -30000 | 7.86 | 0 |
2009.02.11(聘任前) | 6300 | 8.16 | 6300 |
2009.02.11(聘任前) | 23900 | 8.10 | 30200 |
2009.02.11(聘任前) | 18187 | 7.97 | 48387 |
2009.02.11(聘任前) | 10200 | 8.00 | 58587 |
2009.02.20(聘任后) | -18587 | 7.82 | 40000 |
此次张树潭先生2009年2月20日对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了违规交易,违反了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共同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申报的通知》,主要原因是张树潭先生对上述法规和有关规定理解有误,故未向公司报告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情况,同时发生了2009年2月20日对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的违规交易。公司在聘任张树潭先生为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同时对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事实也缺乏深入的了解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本公司董事会发现后,对张树潭先生此次对杭汽轮B(200771)股份交易的盈亏情况进行了核实,此次交易不存在短线交易赢利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张树潭先生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将按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进行处罚。本公司董事会承诺今后将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和信息披露。本公司董事会此次发生公司高管人员违规交易向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