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9年0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年2月23日,东方早报刊发了一篇标题为《吉电股份投资10亿元左右同中电投集团合作》的报道,该报道涉及:
传闻:公司将投资10亿元左右同中电投集团合作,在吉林投资建设核电站。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此传闻不属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公司在2007年与吉林省政府签订《合作开发吉林省能源项目框架协议》,“同意将吉林靖宇核电厂新建工程2×100MW列入‘十二·五’规划建设”。吉林靖宇核电厂目前正在进行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我公司并没有投资靖宇核电项目。公司在未来一年内也不会有涉足核电行业的计划。
三、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