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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巴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
    2009年0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吴婷

      巴基斯坦允许大幅提高中资占股比例

      ⊙本报记者 吴婷

      

      就近日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23日表示,根据协定巴方将大幅减少对中资的股比限制,从原来的外资股比不得超过40%至51%,提高到允许中资占股60%至99.99%。

      根据协定,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将在11个主要服务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对中国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包括建筑、电信、金融、分销、环境、医疗、旅游、运输、快递、研发、计算机教育、娱乐文化和体育等众多服务部门,其中分销、教育、环境、运输、娱乐文化和体育等5个主要服务部门在内的56个分部门为新开放部门。巴方还将大幅减少对中资的股比限制。

      而我国将在6个主要服务部门的28个分部门对巴基斯坦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具体包括采矿、研发、环保、医院、旅游、体育、交通、翻译、房地产、计算机、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印刷出版、建筑物清洁、人员提供和安排服务等。

      该负责人表示,《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是迄今中巴两国各自对外国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全面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该协定将使两国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两国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增进服务业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