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的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股票简称:ST联油
证券代码:000691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09年2月26日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ST联油。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8之规定,本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12月26日起停牌。由于本公司未能在股票停牌的2个月期间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和13.2.4之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26日起复牌,同时本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及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争取完成整改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将通过司法途径裁定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过户。为此,本公司与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有关律师正在积极准备相关诉讼文件。有关本次诉讼的相关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和14.1.1之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本公司股票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将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接受投资者咨询,咨询电话:0898-68528293,传真:0898-68528695。
本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存在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