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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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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2版:信息披露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平安银行、齐鲁证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基智定投业务的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工商银行
    “基智定投”申购业务的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智定投业务的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智定投营销活动的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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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4            股票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临2009-00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2月23日至24日在杭州新世纪大酒店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共九名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自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营业用房的议案》。

      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强百货主业,公司拟购买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79号“元华商城”地下一层至四层建筑面积为18477.61平方米的房屋(含相应的公共设备、配套面积等)用于主业百货零售经营,购买的总价款预估为人民币3.6亿元-4亿元,实际成交价格将参照截至2009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在上述预估价格区间内由买卖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此项交易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的房屋与公司总部的AB楼毗邻,分别属于杭州元华商城百货有限公司等7个不同的企业及自然人,共计建筑面积为18477.61平方米,其中杭州元华商城百货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面积为10488.33平方米,其余各产权人合计拥有的建筑面积为7989.28平方米(具体以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准)。

      由于交易对象较为分散,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人民币3.6亿元-4亿元的预估价格区间内,在不超过评估总价的前提下,全权与各产权所有人协商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以公司的名义与各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具体负责实施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全部事宜。

      本次购买营业用房,将为公司继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巩固公司在百货零售行业的市场地位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房屋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4     股票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临2009-002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定于2009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200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3月15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购买营业用房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3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取亲临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路251号。

      联系人:诸雪强     沈瑾             邮编:310001

      联系电话:0571-87016888转5116        传真:0571-8708049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