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被冻结的公告
2009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ST天香 公告编号:2009-临017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我司法人股29,007,000股。
其中1320万股股权因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诉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与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7)榕执行字第417-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09年2月25日发出(2007)榕执行字第41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轮候冻结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13,200,000股社会法人股。
其中1580.7万股股权因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原交通银行福州分行,于2009年1月16日更名)诉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与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7)榕执行字第680-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09年2月25日发出(2007)榕执行字第68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轮候冻结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15,807,000股社会法人股。
以上冻结包括孳息,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侯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