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管理团队曲线入股
⊙本报记者 彭友
东百集团总裁魏立平及其所代表的管理团队,近日获得了上市公司大股东34%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了上市公司股份。
东百集团今日披露,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钦舟公司”)通知,钦舟公司股东毕德才(下称“甲方”)将其所持有的钦舟公司19%股权及股东王云萍(下称“乙方”)将其所持有的钦舟公司15%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魏立平(下称“丙方”)及其所代表的管理团队。
据悉,双方于2009年2月2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总额为1584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丙方向甲方、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7920万元;剩余的50%股权转让款丙方以承接钦舟公司的银行负债方式进行支付。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毕德才持有钦舟公司66%的股权,魏立平(及其团队)持有钦舟公司34%的股权,毕德才仍然是福建东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此前,毕德才持有钦舟公司85%股权。钦舟公司持有东百集团4599.73万股,占总股本17.42%。魏立平团队此次受让钦舟公司34%的股权,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为15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92%。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钦舟公司与魏立平于2008年2月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09年2月27日予以解除。当时的协议规定,钦舟公司将其所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6.06%)以19040万元价格转让给东百集团管理团队。
然而,2008年的这份转让协议出台后,却没有明确这800万股权转让究竟算一般协议转让,还是特定的股权激励,导致下一步走向成疑。此外,这还将导致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别太小,容易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而今日披露的转让方案,既规避了对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问题,又稳住了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又使管理团队能享有上市公司的收益,可谓一举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