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2月16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2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9名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予以公开披露,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15,042,731.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544,057.00元,支付2007年度红利款17,775,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285,264.01元,200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56,008,938.86元。
公司拟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3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 2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10,665,000.00元,尚余345,343,938.8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政策》:
2009年利润分配政策:2009年度公司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分配形式采用现金红利或红股形式,具体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
五、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2009年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续聘该所一年的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该所人员为本公司的业务所发生的旅差费用由公司负责。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九、通过《关于无需支付的应付帐款确认为收入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度向境外公司购进原材料一批,截止2008年11月尚有应付帐款余额7,265,089.42元。几年以来难以联系该境外公司,已经呆帐多年。公司将该款项作为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处理。
十、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项目易地建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自筹资金22332万元投资投资建设年产五万吨苯酐项目和年产十万吨增塑剂项目。公司为了符合当地政府地规划规划要求,两投资项目重新选址,易地建设。
上述两投资项目重新选址预计发生8,950,000.00元的损失,公司已在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可预计的拆建损失全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一、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9年3月28日上午九点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09年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3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参加会议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09年3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3、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
邮 编:522000
电 话:0663-8676616
传 真:0663-8676899
联 系 人:林岳金 徐罗旭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09-00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2月16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2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会议经3名监事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利润预测情况等进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完善,经营稳健,所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很好地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所编制的2008年度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有关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与实际投入情况相符。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七)、利润预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预测。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