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在公司四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8人,董事赵文明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贾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二、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3,698,210.5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19,412.4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226,828.72元。鉴于本公司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08年度不分配股利。
议案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及时掌握原材料的消耗和库存情况,自2008年5月起,本公司在采购、仓储、结算等业务环节实施供应链管理系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自2008年5月份起,公司对发出原材料的计价方式由计划价格变更为实际价格。
会计政策变更前,原材料的购入与发出均按计划成本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月末按分类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发出材料应分摊的差异,将发出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会计政策变更后,原材料在购入和发出时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月末无需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列报的前期财务报表各项目均无影响。
议案七、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文: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盈利和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议案八、关于提议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至七议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ST安彩 编号:临2009-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在公司四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及时掌握原材料的消耗和库存情况,自2008年5月起,本公司在采购、仓储、结算等业务环节实施供应链管理系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自2008年5月份起,公司对发出原材料的计价方式由计划价格变更为实际价格。
会计政策变更前,原材料的购入与发出均按计划成本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月末按分类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发出材料应分摊的差异,将发出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会计政策变更后,原材料在购入和发出时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月末无需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列报的前期财务报表各项目均无影响。
以上三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