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调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实业”)的股东资料,截至2009年2月27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以下简称“高管等人员”)持有大族实业3.77%的股权,这部分高管等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为使高管等人员能更好的行使股东权利,经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高管等人员双方协商,拟将高管等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同时高管等人员不再持有大族实业的股权,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拟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共计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1%。
截止到2009年2月27日,高云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506,357股,占公司总股本15.87%,高云峰控股96.23%的大族实业持有公司股票131,72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18.92%,合计高云峰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4.08%。
2、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及其关联人姚薇女士拟收购高管等人员持有的大族实业3.77%的股权,收购比例分别为3.67%和0.10%。收购完成后,公司高管等人员不再持有大族实业的股权,也不存在通过大族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方案第1项、第2项完成后,合计高云峰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34.06%。
3、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卖出公司股票后,公司高管等人员用转让大族实业股份的全部所得(税后)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高管等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购入的全部股份以“高管股份”形式锁定,其持有的股票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高管等人员中技术业务骨干购入的股份,根据相关协议,承诺其持有的股票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上述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