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2月27日11: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侯国俊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191966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592000股的43.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12月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提供累计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天业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止2008年12月31日,天业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89702.53万元,负债总额为1077367.47万元,净资产为412335.06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4156.80万元。
此前,公司已为天业集团实施担保共计5.2亿元,有关担保事项本公司已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见2008-007、2008-010、2008-016、2008-018、2008-019、2008-021、2008-022、2008-024、2008-025号公告。考虑到担保合同的延续性,该部分合同仍将继续履行。
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天业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下,本公司为天业集团提供的6亿元担保额度仍然有效。在此额度内为天业集团提供担保,除天业集团资产负债因素外,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的规定,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仍需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189038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2189038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本次会议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