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鹏华300,基金代码160615,深交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 2009年3 月2日至2009年3月27日。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深圳发展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协商,决定于2009年3月2日起在深圳发展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深圳发展银行于2009年1月起开展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客户授权深圳发展银行按约定时间、约定金额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约定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深圳发展银行柜面交易基金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A类 | 160602 |
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B类 | 160608 |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 | 160606 |
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160603 |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0605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07 |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10 |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11 |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612 |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13 |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06001 |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时间:2009年3月2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深圳发展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深圳发展银行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2、优惠措施: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柜面办理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投申购业务,均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以本公司公布的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相关业务公告的规定为准。
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深圳发展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四、定投业务规则
1、 客户所选基金产品需为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产品;
2.、定投计划首次扣款日期可在每月1—28日选择,但该日期应比申请当日至少晚一个交易日。
3、 客户约定基金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要求(目前为100元,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4、 基金定投计划终止情况包括三种:基金定投计划期满(期满条件可以是终止日期、扣款期数、累计扣款金额)、客户提前终止基金定投计划、扣款连续失败6次或累计12次;计划终止后,客户可重新签署该基金的基金定投计划。
5、 基金定投业务申购基金份额的情况,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6、基金定投业务其他规则请参考深圳发展银行相关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深圳发展银行所有。
2、定投业务业务办理以深圳发展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深圳发展银行本次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4、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本公司旗下基金因特殊情况暂停申购业务的,本公司可暂停相关基金(包括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并在相关业务公告告知投资者,请投资者届时予以查阅。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发展银行网址:www.sdb.com.cn;
2、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01;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phfund.com.cn;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深圳发展银行
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协商确定,自2009年3月3日起,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下列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的适用范围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A类 | 160602 |
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B类 | 160608 |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 | 160606 |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 | 160609 |
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160603 |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0605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07 |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10 |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11 |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612 |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613 |
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可办理上述基金相互间的日常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费用与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已刊登的与上述基金相关的转换业务公告,并据此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详情:
1、深圳发展银行
客服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http://www.ph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转换业务的费率及规则进行调整,并于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2、本公告事项适用于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告内容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3、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本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本公司旗下基金因特殊情况暂停申购的,本公司有权暂停相关基金(包括本公告所述的基金及其它基金)相应的转换业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告知投资者,届时敬请投资者关注。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日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B两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3月2日(本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2月3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3月2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9年2月3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3月2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3月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3月4日。
(注:2009年3月4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3月3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3月4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9年3月2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江海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