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2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7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名(其中:董事赵勤因公事出差委托董事孙志远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2008年期初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0,688,536.16元,当期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043,077.29元(其中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坏帐准备130,776.76元进长期待摊费用,不影响当期利润),影响当期利润减少8,912,300.53元;因核销、报废、处置等转销各项坏账1,037,613.99元;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8,693,999.46元。2008年期初预计负债余额为500,000.00元,本年无变化。
其中:坏账准备本年计提坏帐6,682,097.43元,影响当期利润减少6,551,320.67;因核销坏账转销828,575.76元;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报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6,689.67元,不影响当期利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492,979.86元,减少当期利润1,492,979.86元;本年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公司规定程序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在进行报废处置的同时冲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82,348.56元,不影响当期利润;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当期计提868,000.00元,减少当期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核销情况:
核销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828,575.76元,不影响当期利润;核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6,689.67元,不影响当期利润;核销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2,348.56元,不影响当期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此项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涉及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和沫凤能源公司,调整科目涉及“长期应付款”、“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
据此,2008年度将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和沫凤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具体要求,对2007年及以前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并按调整后数据重新编制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对2008年初股东权益累计影响数为1,644,792.0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127,517.74元、少数股东权益517,274.29元。与原先编制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相比,母公司数未发生变化,合并报表数主要变动项目如下:
变动项目 | 重新编制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 | 原先制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 | 差额 |
一、资产负债表: | |||
长期应付款 | 300,936.08 | 1,945,728.11 | -1,644,792.03 |
未分配利润 | 133,935,495.27 | 132,807,977.53 | 1,127,517.74 |
少数股东权益 | 57,701,583.83 | 57,184,309.54 | 517,274.29 |
二、利润表: | |||
营业成本 | 434,195,093.41 | 432,401,724.87 | 1,793,368.54 |
净利润 | 65,960,500.25 | 67,753,868.79 | -1,793,368.5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277,015.18 | 62,308,076.14 | -1,031,060.96 |
少数股东损益 | 4,683,485.07 | 5,445,792.65 | -762,307.58 |
三、股东权益变动表: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97,336,741.15 | 95,178,162.45 | 2,158,578.70 |
年初少数股东权益 | 55,741,201.36 | 54,461,619.49 | 1,279,581.87 |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95,403,583.61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5,472,197.52元,扣除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计6,689,981.32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8,782,21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0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128,903.61元。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326,480,1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分红金额为26,118,410.48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67,010,493.13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根据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本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未发生大的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8年度公司共计支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酬人民币68万元(含控股子公司)。同意继续聘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红利或者送红股方式。”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红利或者送红股方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配股利政策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09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定于2009年4月10日。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9-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的类别 | 上市公司的下属机构 | 关联方 | 预计总金额 | 去年交易金额 | |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公司本部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634.76 | 预计总金额为13080万元左右 | 556.37 |
象月电厂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485.20 | 544.72 | ||
花溪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 526.40 | 152.17 | ||
小计 | 1,646.36 | 1,253.26 | |||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 公司本部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11,403.50 | 7,533.67 | |
象月电厂 |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 27.35 | 4.50 | ||
花溪公司 |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 0 | 88.00 | ||
小计 | 11,430.85 | 7,626.17 | |||
总计 | 13,077.21 | 8,879.43 |
公司200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2008年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是因冬季降雨量较往年减少,发电量下降,导致向关联方采购电力增多所致。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均为公司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
乐山电业局,工商注册号:5111001800007,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4号,法定代表人:赵勤,注册资金:2.2086亿元,经济性质:国有经济,经营方式:直供、趸售,经营范围:供电,输变电设备配件;电工器材、输变电设备等。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工商注册号:5138001900488,注册地:眉山市东坡区仓房街5号,负责人:胡刚,经济性质:国有经济,资金数额:12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小水电购销等。
2、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乐山电业局、眉山公司为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分支机构,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4914.156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648.0131万股的15.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四川省电力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在次月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款,也能在当月支付采购电力款。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和采购电力。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按照国家趸购电价测算规定和四川省物价局趸售电价目录,对本公司执行趸售综合电价。经双方约定,趸售综合电价按各分类电量比例每年测算一次,实行年度核定。在购、售电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象月电厂、花溪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7日召开,参加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廖政权、赵勤、孙志远、蒋毅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的电力电量平衡。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客观合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董事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于2007年6月8日签订《临时并网经济协议》。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与乐山电业局于2008年签订《购售电合同》;公司实际控制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于2008年签订《购售电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与关联方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9-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7日上午在乐山金海棠大酒店召开。公司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郑大金、赵卫华因公请假并分别书面委托监事杜品春代行职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品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8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9-0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二OO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3日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公司200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08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预计公司200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关于通过置换抵押资产向农业银行办理最高额抵押借款的议案。
其中议案11经公司200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8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通知,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09年4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登记时间:2009年4月8日-9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