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置于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 号川投大厦川投能源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根据四川君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按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48%股权比例计算的目标资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占上市公司2008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对应科目的比例分别为346%、290%、140%,均超过了50%,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川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办法》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因素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满足以下交易条件: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经四川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经济行为经四川省国资委批复。
2、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同意川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因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而可能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并同意豁免川投集团因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而可能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以上条件的达成,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交易价格、期间损益有关条款的修订
川投能源与川投集团于2009年2月27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经川投集团、川投能源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将主协议第二条第2款修改为:“甲、乙双方同意将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协议股权进行评估。协议股权的交易价格将以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
2、经川投集团、川投能源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将主协议第五条修改为:“自评估基准日至协议股权的交割日期间,协议股权所对应的利润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经川投集团、川投能源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将主协议第十四条修改为:“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战争)的影响,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电报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该补充协议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及其价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川投能源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48%股权。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二滩水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主要原因如下:
1、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场,市场波动幅度较大,且在资本市场中不存在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考企业,本次评估不具备使用市场法的条件,故不采用市场法评估。
2、从投资的角度出发,一个企业的价值是由其获利能力所决定的,其股权价值取决于未来预期的权益报酬,因而股东权益报酬是股权定价的基础,因此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四川华衡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09]19号)的相关分析论述,评估师认为,评估假设前提、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合理。
以200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二滩水电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77,986.32 万元,较其账面股东权益价值530,222.03万元,增值147,764.29 万元,增值率27.87%;在满足评估假设条件下,在未考虑评估对象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考虑评估对象作为非控股股权产生的折价以及不考虑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48%股权价值为325,433万元(取整)。
该评估结果尚需取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不排除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的可能性。目标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将以四川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川投能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川投能源股票交易均价,即11.13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川投能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按照川投能源2009年2月18日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每10股派现0.7元”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拟将发行价格调整为11.0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川投能源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和股票发行价格计算确定。
六、主要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川投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1、目标资产的估值风险
根据四川华衡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09]19号),在满足评估假设条件下,在未考虑评估对象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考虑评估对象作为非控股股权产生的折价以及不考虑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48%股权价值为325,433万元(取整)。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二滩水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如标的公司未来盈利水平达不到资产评估时预测的盈利水平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折现率上升,则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价值高估的风险。
2、川投能源的盈利预测风险
电力业务收入是川投能源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电力行业经营情况受自然条件和宏观经形势变化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目前川投能源的盈利预测基于合理的基础和假设前提,但若盈利预测期内出现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影响的其他因素,如行业新变化、新政策出台以及发生自然灾害等,则可能出现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本次交易存在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3、二滩水电财务和业务方面相关风险
(1)二滩水电资产负债率较高带来的风险
截至2008年底,二滩水电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7.92%,处于较高水平,偿债压力较大。目前二滩水电融资渠道主要为长期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对银行贷款依赖性较大,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2)二滩水电政策性成本增加的风险
根据2007 年4 月17 日财政部《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26 号)及2008年8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办发[2008]34号)文件规定,装机容量25 万千瓦及以上有发电收入的水电站根据实际上网销售电量按不高于0.008元/千瓦时的标准征收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根据二滩水电2008年审计报告,二滩水电于2008年补提了2007年5-12月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93,214,394.31元,并进行了追溯调整,2008年计提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210,605,750.43元。
根据川发改能源[2008]96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电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电站发电销售收入的3%征收水电资源开发补偿费。二滩水电将于2009年起计缴水电资源开发补偿费,预计2009年该项费用约为7,402.36万元。
未来,节能发电调度补偿办法的出台以及其他潜在的政策性费用的开征可能增加二滩水电的营业成本,影响二滩水电利润水平。
(3)二滩水电可能不再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二滩水电享受的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已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详见“第四章: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部分),二滩水电目前已经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继续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2007年以后二滩水电可能不再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4)二滩水电可能不再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2000]33 号文《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的通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二滩水电自2001 年以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滩水电每年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申请优惠税率并经批复后执行。如不能获得批复执行该项优惠税率,将对二滩水电的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5)利率、汇率变动风险
二滩水电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贷款融资,利息费用较高。截至2008年底,二滩水电合计贷款余额约为350亿元,2008年度利息费用约为12亿元,虽然二滩水电采取利率掉期等方式减少利率风险,但未来利率水平的不确定性仍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二滩水电的利息费用。此外,由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二滩水电有76,096万美元、4,970万欧元的外币贷款,汇率波动将产生汇兑损益。2008年人民币持续升值为二滩水电带来了约3.73亿元汇兑收益。而未来汇率走势难以预测,二滩水电可能无法继续获得汇兑收益,从而影响二滩水电利润水平。
(6)水电项目建设面临的风险
相对于一般火电项目的建设,水电项目特别是大型水电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较慢。另外,水电项目建设期会面对水文、地质方面的自然风险,移民费增加、物价变动带来的造价风险,运行期还会面对水文、移民、电力市场回报等方面的风险。
(7)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目前二滩水电生产的电量主要输送四川省电网和重庆市电网,由于电网垄断经营,发电企业面对垄断经营的电网公司没有议价能力,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8)后续开发权核准的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雅砻江水能资源梯级开发主体的复函》(国家发改委发改办能源[2003]1052号)文件,授权二滩水电负责实施雅砻江水能资源的开发并全面负责雅砻江梯级水电站的建设与管理。发改委批复中对于该授权的变化保留了核准的权利,因此二滩水电所获得的授权存在被调整的可能。
(9)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其他风险
二滩水电已经建成的二滩水电站在发电、泄洪过程中可能产生对第三方权益或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他在建和筹建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过程可能存在与之相关的影响,虽然二滩水电按照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进行运作,但仍存在由此带来的潜在的争议和风险的可能。
4、审批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川投集团因本次交易触发了对川投能源的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风险
1、受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水力发电企业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发电量和经营业绩对来水量依赖度较大。如果受季节、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影响,水电业务表现不佳将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在水电站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洪水、地震和滑坡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2、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受美国次贷危机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增长下降。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相关信息,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范围扩大和影响程度加深等因素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位快速回落,各月用电增速持续放缓,四季度甚至出现负增长,全国经济增速放缓减少用电需求,发电量增长速度将低于预期。
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的共同影响,国内经济未来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继续缓慢增长,则电力需求增速也可能放缓,从而影响到本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3、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风险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今后将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政策的实施,有可能促使发电企业为提高竞争力降低电价,影响发电企业的效益。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将给上市公司的经营带来以下主要风险:
(1)“厂网分开”的实施使发电领域的市场竞争渐趋激烈。“厂网分开”改变了电力行业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将在发电领域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环境,逐步加剧发电领域的市场竞争。
(2)“竞价上网”的实施将使电价形成机制逐步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过渡,二滩水电及本公司未来电价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竞价上网”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由于“竞价上网”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二滩水电及本公司未来的电价水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川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川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将持有本公司65.06%的股份,其对本公司的控制权进一步提高。川投集团可以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股利分配等事项施加重大影响,川投集团的利益可能与部分或全部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因此存在大股东控制风险。
5、股市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另外,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同时还将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社会、经济、市场、投资者心理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良好的情况下,本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由此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在选择投资本公司股票时,还应充分考虑到涉及股票市场的各种风险,正视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别意义:
川投能源、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川投集团 | 指 |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二滩水电、二滩公司、标的公司 | 指 |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 | 指 | 川投能源向川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48%股权 |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川投集团和川投能源签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 |
交易标的、目标资产 | 指 | 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48%股权 |
新光硅业 | 指 |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大渡河公司 | 指 | 国电大渡河流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江油燃煤 | 指 | 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 |
田湾河公司 | 指 | 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天彭电力 | 指 | 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嘉阳电力 | 指 | 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交大光芒 | 指 | 成都交大光芒实业有限公司 |
二滩实业 | 指 | 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四川省国资委 | 指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电监会 | 指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
瑞银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四川君和 | 指 |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华衡 | 指 |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 | 指 |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8%股权向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资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09]19号) |
金杜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法律意见书 |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 | |
千瓦 | 指 | 电功率的计量单位,以KW表示 |
千瓦时 | 指 | 电能的计量单位,以KWH表示 |
装机容量 | 指 | 发电设备生产能力,以发电机组的铭牌容量计算,计算单位为“千瓦”(KW) |
发电量 | 指 | 在某一时段内所发出电量的总和 |
售电量 | 指 | 在某一时段内销售给电网的电量的总和 |
上网电量 | 指 | 在某一时段内发电厂生产的电量总数减去发电厂运行所消耗的电量,计算单位为“千瓦时”(KWH) |
直供 | 指 | 发电厂直接向用户销售电力的供电方式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A股 | 指 | 在境内公开发行并在境内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 交易背景
1、水电行业前景向好
2008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79,253万千瓦,比2007年增加了10.34%;其中,水电装机容量17,152万千瓦,比2007年增加了15.68%。全口径发电量34,334亿千瓦时,比2007年增长5.18%;其中,水电发电量5,633亿千瓦时,比2007年增长19.50%。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4,677小时,比2007年降低337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621小时,比2007年增长102小时。全国电源基本建设完成投资2,878.7亿元,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9,051万千瓦;其中,水电2,010万千瓦,占新增装机容量总量的22.2%。
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2007年7月电监会发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第八条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要求,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计划方式安排和实时调度,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特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具体操作规则,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的具体操作规则,应当充分发挥跨流域调节和水火补偿错峰效益,跨省跨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
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该规划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十一五”期间的水电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提出“十一五”时期,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7,300万千瓦,到201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9亿千瓦,其中大中型常规水电1.2亿千瓦,小水电5,0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2,000万千瓦,已建常规水电装机容量占全国水电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的31%。加快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等水电基地开发步伐,在继续抓好长江三峡、金沙江溪洛渡、黄河拉西瓦、雅砻江锦屏一级等重点水电站建设的同时,开工建设金沙江向家坝、白鹤滩、观音岩、鲁地拉、龙盘、梨园、阿海、雅砻江锦屏二级、官地、两河口、大渡河大岗山、长河坝、泸定、双江口、糯扎渡、功果桥、黄河羊曲、班多等大型和特大型水电站。
2、四川省水电资源丰富,鼓励发展水电
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四川省全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0,000千瓦及以上河流共781条,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4,352万千瓦,年发电量12,572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量12,004万千瓦,年发电量6,122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量103,271万千瓦,年发电量5,233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均约占全国总量的1/4。
由于四川省具有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总体上水力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较优。 一是境内河流控制流域面积大,径流丰沛。二是落差大而集中,技术经济指标优越。三是淹没损失相对较小,单位电能需安置移民及淹没耕地均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0%。 四是大中小水电站类型齐全,特别是大型规模优势突出。五是多数河流具备规划建设龙头水库的资源条件,梯级整体调节性能较好。六是开发程度低,已建和在建水电装机容量尚不到技术可开发量的30%,开发潜力巨大,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条件。
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四川省将以加快水电和天然气开发为重点,建成全国最大的清洁能源基地。2010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超过2,500万千瓦。在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和妥善安置库区移民的前提下,以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为重点,加快建设瀑布沟、锦屏、溪洛渡、向家坝等一批大型水电站,积极推进田湾河、金汤河、宝兴河、九龙河、青衣江、嘉陵江等河流中型电站的梯级开发,做好乌东德、白鹤滩、两河口、双江口等大型水电站的前期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中小水电项目,加快水电有序开发。大幅度提高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尽快建成全国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
根据《四川省“十一五”及2020年能源发展规划》,四川省将大力推进水电流域梯级协调综合开发,较大幅度提高水电开发率;加快大型水电流域开发,全面、统筹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三江”水电基地,优先开发调节性能好的大中型水库电站,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站。四川省计划“十一五”期间电源建设规模为5,530万千瓦(其中水电4,170万千瓦、火电1,160万千瓦、核电20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为1,500亿元。
(二) 交易目的
1、本次交易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四川地震灾后重建的重要举措
公司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紧紧围绕公司“做优做强做大”的总体发展战略,依托控股股东川投集团,通过多次收购优质资产和资本市场的融资活动,使公司资产总量大幅增加,效益得到大幅提升,总体实力不断增强。本次交易的实施是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使上市公司的整体实力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川投能源作为四川省重要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为后续通过资本市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后续开发提供资金支持,是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四川地震灾后重建的重要举措。
2、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滩水电主营业务拥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将使得川投能源的利润来源更加多元化,增强川投能源盈利能力,提高川投能源盈利水平的稳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极大地拓展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二滩水电拥有雅砻江后续20座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700万千瓦的建设计划,通过收购二滩水电,本公司将能够参与雅砻江流域丰富的水力资源的开发,将为本公司今后业务发展提供巨大空间。
3、本次交易有利于避免与控股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
虽然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川投能源与川投集团之间属于同业不竞争的关系,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未来实现竞价上网后,川投能源与川投集团将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川投能源通过本次交易收购了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的股权,加强了上市公司的水电业务,进一步避免了与川投集团潜在的同业竞争。
(下转C18版)
交易对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23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