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本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董事吴德生先生因病无法表决,授权董事张肃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8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未按其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详细内容见2009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撤销生产技术管理部、机械动力部、信息管理中心,合并成立经济运行部。
2、撤销市场营销部、物资装备部,合并成立物流总公司(非法人,系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3、撤销仓储中心,其职责划入西山事业部和各子公司。
4、成立国际化经营部,负责公司进出口业务。
5、成立工程安装公司(非法人,系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6、原工程研究院更名为规划设计院。撤销原规划发展部,其职责并入规划设计院。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
(1)管理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资产部、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经济运行部、规划设计院、。
(2)监督部门:审计部、党群工作部。
(3)经济实体:西山事业部、物流总公司、国际化经营部、工程安装公司、后勤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9-01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2008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未按其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使用的会计政策为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安全费,计入生产成本,同时确认负债,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企业在未来期间使用已计提的安全费时,冲减长期应付款。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08年1月1日,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必要性的说明
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增加11,065,329.02元,2008年初长期应付款调减9,935,386.98元,2008 年初盈余公积中专项储备基金增加6,717,290.62元,法定盈余公积调整增加671,729.06元,2008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增加3,603,697.09元。
四、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成本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是必要的、合理的。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9-01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09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必要、合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成本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是必要的、合理的。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