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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09-00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9,191,79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8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1,006,367股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送3.3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8年1月30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截至公告日,公司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2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
    4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限售股份持有人除最低法定承诺外,还特别承诺如下:1。截至《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非流通股东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以下简称职工互助会)尚未明确表示同意对价安排,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伟业)承诺,对职工互助会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职工互助会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裕丰伟业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款项,或者取得裕丰伟业的同意。2.如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公司非流通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尚未就《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确定的支付对价安排所需股份解除质押和冻结,裕丰伟业对北京泰跃按照《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确定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北京泰跃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承诺人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款项,或者取得承诺人的同意。1.截至公告日,公司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2。股改实施日,裕丰伟业严格履行了对北京泰跃、职工互助会应执行对价安排的代为垫付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9,191,7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为10.8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66,659,13122,603,2769.1711.0050
    2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719,11322,603,2769.1711.0050
    3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3,904,2873,904,2871.581.900.860
    4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80,95780,9570.030.040.020
     合 计111,363,48849,191,79619.9623.9310.88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107,378,24423.75-45,206,55262,171,69213.75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39,116,16630.77-3,985,244135,130,92229.89
    4、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000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
    7、内部职工股00000
    8、高管股份14,4190.003014,4190.003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46,508,82954.53-49,191,796197,317,03343.6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205,556,69845.4749,191,796254,748,49456.3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
    4.其他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05,556,69845.4749,191,796254,748,49456.35
    三、股份总数452,065,5271000452,065,527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1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66,659,13114.75%0066,659,13114.75%未发生变化
    2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719,1139.01%0040,719,1139.01%
    3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3,904,2870.86%003,904,2870.86%
    4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80,9570.02%0080,9570.02%
     合计111,363,48824.63%00111,363,48824.63%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影响其股改承诺的继续履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存量股份的情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因所持股份质押冻结且尚未偿还裕丰伟业代垫的股份,本次未安排其限售持股的流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