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创投引导基金设立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记者昨日获悉,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昨日在杭州设立,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出资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
浙江省创投引导基金主要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阶段参股主要支持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必须在浙江注册,投资浙江省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80%,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30%,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自身注册资金的20%。跟进投资项目要求在浙江省境内,基金管理公司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