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去年竞拍得来的控股子公司有多少“瑕疵”,汕电力A最近才知情。
2月25日,汕电力A接到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的报告,获悉华美实业与佛山市顺德区顺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有关合作项目发生经济纠纷,华美实业需偿还顺成公司7040万元本金及利息、滞纳金、风险补偿金等款项,顺成公司因此提起诉讼。2009年1月16日,法院查封了华美实业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的两块土地。上月10日,华美实业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华美实业原名华美开发,所持70%股权系汕电力A在2008年8月25日通过公开竞拍取得。汕电力A表示,公司经进一步了解获悉,华美实业原控股股东黄永权于2008年1月30日以华美开发的名义与顺成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协议》。2008年4月2日,再签了补充协议。但公司对这两份协议毫不知情,目前仍不清楚这两份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司以公开竞拍方式取得华美实业70%的股权时,与拍卖相关的所有文件中均未涉及这两份协议,与这两份协议相关的债务也未在华美实业财务报表上体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汕电力A为华美实业两项协议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并不大。汕电力A表示,根据公司在竞买股权成功后与黄永权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黄永权承诺在公司受让华美实业股权前,除业已确定的债务外,华美实业的其他债务或或有债务由黄永权承担。
虽然和黄永权签有“兜底”协议,但汕电力A的麻烦可能也不可避免。汕电力A表示,在公司通过公开竞买方式获得华美实业70%股权前,华美实业的名称已由华美开发变更为华美实业,在办理股权变更过户后,公司更换了华美实业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并接管了华美实业的公司印章。但黄永权2008年9月26日、10月11日和11月21日以华美开发的名义与顺成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协议书和补充协议,所盖公司印章均为华美开发的印章。对此,公司同样毫不知情。目前,公司正在对相关事件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并与有关单位积极协商解决办法,尽最大努力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